暢談四項守則五個動作 陳柏年讓聽眾印象鮮活

【記者許順德臺中報導】臺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副大隊長陳柏年廿六日親上警廣「輕鬆上場」節目接受專訪,他以專業交通背景鉅細靡遺暢談自身保護的「四項守則」與避免二次車禍的「五個動作」,輔之鮮活實列講解說明,使聽眾貫注聆聽、印象深植。

陳柏年開門見山地說,在駕車時較能保護自身安全,就是要遵守交通大學張新立教授交通教育四項守則:一、我看得見您,您看得見我,交通最安全;二、謹守安全空間,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、三、利他用路觀,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;四、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,不作事故的製造者,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。

他剴切指出,針對酒駕、違停等影響行車安全的違規行為,市警局將加強執法力道,持續建置科技執法設備,期透過全天候的監控,減少違規肇事案件發生。

同時市警局也與監理單位合作,推動大型車視野死角、內輪差等實境體驗,期提升趣味及宣導效果,並持續透過網路社群、媒體管道宣導交安觀念及交通新資訊,灌輸正確安全用路觀念。

對於單純車損且沒人受傷的交通事故,當事者應如何處理?他表示,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,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,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,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,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的處所。

為避免二次事故及影響尖峰時段交通順暢,陳柏年呼籲民眾在警方到場前,可先做以下五個動作:一、於事故後方放置故障標誌;二、拍攝全景(事故車輛、標誌、號誌、電線桿等);三、拍攝碰撞點、車損部位及掉落物等跡證;四、儘速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點;五、拍攝及移車全程注意安全。

圖文:陳柏年大開大闔暢談「四項守則、五個動作」,讓聽眾印象鮮活、記憶猶新。(記者許順德翻攝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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